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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年终扎帐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为及时做好2020年决算、2021年校内预算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常报销

1.及时结算资金。学校预算安排的各类基本经费和专项经费应抓紧预算执行进度,各类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工程维修、实验室改造等项目,已完成尚未结清的各项支出,应根据合同及时办理验收及财务结算付款手续。

2.及时递交网约报销单。计财处将于121813点关闭网上预约报销系统、网上薪酬系统,已在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提交成功的业务单据请于121818点前投递至博学楼、东校区及北苑新区网报自助投递机中,投递机也将于121818点关闭。对投递来的单据,如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将会被退单。另校控经费、探亲费等无法预约网报单的,也请于121818点交至报账大厅投递箱中。计财处将于12231900前清理财务系统中已经预约但未投递的报销单。

3.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的尽快到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已在资产处办理完资产验收手续的,请务必在扎帐日121818点前及时完成报账手续。

4.及时结清公务卡欠款。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的支出,如因年终决算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手续的,请先垫付还款,待恢复报账后再到计财处办理报账。

5.及时办理转账业务。凡有校内转账业务办理的单位,请于扎帐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转账的清理与结账,及时到计财处办理内部转账的出账和入账。

6.报账票据有效时间规定。202010月之前的票据,请在2020年扎帐日1218日之前报销完毕;2021年开账后只报销202010月份(含)之后的票据。

二、应收及暂付款清理

7.及时结清往来款项。办理的个人借款或单位欠款,请在扎帐日前报销冲账或归还,如果不能冲账或者归还的请书面说明交计财处报账大厅。(书面说明请统一交给报账大厅胡光蓉科长)

三、收入工作

8.及时清缴各项收费。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尽快交清欠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各院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督促学生及时缴费,学费收缴率与2021年各学院预算直接挂钩。

9. 及时认领来款。对已经到达大学帐户的各类资金,各位教职工请及时认领(进入石河子大学计财处网站/新财务查询系统/工资号登录/往来款查询),并于20201218日前办理经费入账手续。

10、及时办理各项退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等退费业务请于121818点之前交入计财处收费科。

四、票据管理

11.及时催收已开票款项。128日起计财处收费科停止开具款项未到的增值税发票;截止128日之前个人或单位已开具发票或收据,但款项尚未收到入账的,请项目或单位负责人尽快催收入账,1220日前未到款的,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将冲红作废。1230日下午19点起保卫部门禁停止办卡、双语培训中心住宿费停止开具增值税发票;1230日下午19点,水电费、物业费、学费、住宿费停止缴费(请单位和个人提前办理水电和物业费缴纳)。

五、其他业务

12. 做好盘库准备工作。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教务处教材科、校医院、实验设备处、学工部等部门做好存货盘点及清查工作,准备好存货明细账,以便计财处盘点核对。

132021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请您根据以上时间做好财务工作安排,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因年终扎帐工作给各位师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计财处各科室工作内容及联系方式:

处长:2058557

副处长:2057366

计财处报账大厅核算一科(除兵教、基建、工资、党费以外的各类经济业务现场报销和网报、临时工工资及补助发放等、借款清理、材料及资产盘点、政策咨询等):2058625

核算二科(兵教、基建、工资、党费业务等):2055560

结算科(对公对私网银、还公务卡等):2058626

收费科(学生收费、收入入账、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门禁卡收费):2058038

预算科(预算收回、收入分配、科研预算调整、内部转账等):2055516

信息科(网报疑难咨询等):2058058

校园卡服务中心:2057117

综合科(税务政策咨询等):2058127

 

 

 

石河子大学计财处  

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