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关心的个税知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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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注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师们:
您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吗?
您知道通过APP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可为您有效节税吗?
您知道为什么会出现”月收入不变,个税变多”吗?
您知道从科研经费给学生发助研费(劳务费)如何计税吗……
New个税知识普及
石河子大学计财处
石小财来了
一、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1.纳税人的界定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就其在境内境外取得的所有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只就其在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范围:
特别注意: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即只有与学校有任职受雇关系才有工资薪金所得,无任职受雇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综合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税率:
重点!综合所得的计算请大家要牢记,汇算清缴时会用上的
2.工资薪金预扣预缴的计算:
累计预扣法: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点晕啦~~~没关系哦,我们的收入系统自设公式会帮大家计算。预扣预缴税额是累计计算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也会慢慢增加的。
工资薪金预扣预缴适用税率:例:
刘教授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 =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的计算:
(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三项综合所得以当月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当月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当月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当月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3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率20%
例:
如李同学取得科研项目经费发放的劳务报酬2500元,则这笔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收入额:2500-800=17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1700×20%=340元
4.年终奖的计算:
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适用单独的税率表。2022年开始,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计税。
三、个税改革亮点
1.专项附加扣除:
分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居民自然人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2.汇算清缴:
次年3月1日-6月30日,个人可对上一年税务向税务局申请汇算清缴,在税务局及时申请补缴税款或申请退税
特别注意:
1、劳务报酬所得应在汇算清缴时享受6万元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发放预扣预缴时不可享受。
2、一个纳税年度内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不可同时享受。如一个纳税年度中间要从住房租金更改为住房贷款利息,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累计数据将清零,预扣税款将增加,但在汇总清缴时可享受住房租金的累计扣除数据,退回多扣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