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面费、专利费报销的说明

发布者:计财处发布时间:2015-01-16浏览次数:1927

各学院、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

即日起,版面费、专利费的报销,除提供发票外,还需提供盖有邮戳的汇款单、银行信汇单等付款凭据或回执。否则不予报销。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5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