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继续教育收费的有关通知

发布者:计财处发布时间:2015-07-09浏览次数:58

师范、政法、马克思主义、体育、文艺、外语、理学、生命、化工、信息等10学院:

    为协调做好2015年暑期继续教育工作,确保继续教育收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主要采取网上缴费的形式收取学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务必在7月14日之前,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按附件格式发电子邮件到328491345@qq.com;(各院按照号段自行编制学号,见附件)。

    2.缴费之前,各院需将学员学号以及网上缴费具体流程通知给各学员,以保障缴费顺利进行。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自7月18号开始可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说明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特别需要提醒培训的学员:在家一定要到银行营业网点开通存有学费银行卡的网银支付功能或银联无卡支付业务!同时确保银行卡办理绑定的手机号与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相同,以能接受银行支付的确认短信。

    3.学员报道后,允许一周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学院应积极提供网络机房等上网场所、教师或学生上网帐号密码等,方便学员进行网上缴费。

    4.7月27日为最后的网上缴费期限,7月27日19:00网上缴费平台关闭。7月28日,计财处在中区行政楼报账大厅安排一天的现场缴费,如报道前后有培训人员变更的,不再补录网上缴费信息,也一并现场缴费。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计财处综合预算科:2058127,18199693980。

  

计财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