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月工资发放的几点说明

发布者:计财处发布时间:2019-01-30浏览次数:2380


各位教工:

129日我处根据校人事处提供的新工资情况发放了1月份工资,现将工资发放说明如下:

1、本月工资因调标增资,我处根据新工资标准对部份工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和补发。

2、本月施行新个税政策,即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后计缴个人所得税。

31月工资中还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教工,请于131日之前通过个税APP进行首次申报。

 特别说明:新个税法五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采用的是预扣预缴、次年3-6月汇算清缴综合所得的计征方式,因此1月所发放工资未计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信息采集后会于当年剩余月份内自动累计扣除,不影响应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

42月份工资将于215日之前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