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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办公耗材定点采购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按照兵团财务局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于2015年实行办公耗材定点采购,方案如下:

一、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

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含科研经费)购买办公耗材的,均应按要求在学校指定的供应商范围内实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招采由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科于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并网上公示。

二、定点采购内容

办公耗材定点采购的内容分为8类:办公用文具类、纸类、存储类、打印复印原装耗材类、通用打印复印耗材类、荣誉证书及奖牌、打印及复印、水。

三、 定点采购的执行期限

本次定点采购的执行时间从2015年3月学期开学开始,有效期为1年。定点供应商在此期间,将按定点供货承诺书的承诺,提供产品和服务。凡未列入定点供货产品的办公耗材,由各采购单位将采购计划报大学计财处审核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采购,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

四、定点采购结算方式

与定点供应商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应按要求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付款。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本单位办公耗材定点供货单位联系方式通知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科(0993-2058967),以确保本次招采顺利进行。

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未按要求进行办公耗材定点采购的,财务上一律不予报销。


计财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