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版面费财务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计财处发布时间:2015-07-14
各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
根据兵团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我校资金动态监控反馈意见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版面费的支付,即日起版面费报销须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方式,不得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对于先汇款转账支付的版面费,具体流程为:
1.到计财处部门主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借(领)款单据”打印出来,或到计财处报账大厅前台要一张“借(领)款单据”,填写借款人姓名、工资号、借款渠道(从科研课题还是单位经费中支出,写清楚部门号和项目号)、借款金额、本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计财处领导签字;
2.提供对方单位名称、对公账号、开户行信息,到计财处报账大厅办理汇款转账;
3.等版面费发票回来,办理还款,冲销个人借款。
计财处
201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