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点采购实行集中报账的通知
发布者:计财处发布时间:2015-12-30
各学院、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
2014年,石河子大学对打印复印、办公耗材实行了定点采购。按照暑期兵团审计局审计报告的要求,同时也为节省师生报账时间,进一步提高报账效率,从2015年11月23日起,打印复印、办公耗材定点采购报销结算支付方式,将由各单位(或个人)零星报账变更为由供应商定期集中报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人到定点供应商处购买商品或服务,持公务卡消费或签单,供应商提供发票和统一采购单,采购人持票找单位领导签字,把签过字、手续完备的所有票据(如公务卡消费的附本人签名的公务卡刷卡小票等)以及联系方式返给供应商,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集中到财务处办理报账。
2.供应商统一到计财处集中报账的时间为:每月上旬的1-3号和中旬的15-17号。因采购经办人未能及时签批导致公务卡还款延期的,由采购经办人自行负责;因供应商未能及时报账导致公务卡还款延期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2日,各单位和个人应尽快将手中之前的票据报销完毕,逾期不再接受打印复印、办公耗材的个人报账。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