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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学院和机关、直属单位预算基本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和直属单位:

2016年已步入尾声,为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财处决定较往年提前编制2017年校内预算,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报送预算编制的基础数据,顺利完成2017年的预算编制工作。

一、各相关学院

    1.在校生人数统计,学院统计完成后交相应职能部门签字盖公章,责任由职能部门负责(本科生在校生人数经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经研究生处签字盖章)。其中,本科不在校学生分类填列:休学、参军入伍、插班生、出国、挂学籍、科技学院学生和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分公费生、自费生、休学等类别填列。特别注意转学院学生的核对。另外研究生需要附上分年级和各年级名单信息。填表格式见附表12

    2.需要调整学院间教学运行费的跨学院课程及论文指导人数,由学院先自行先沟通好,并在附表备注列说明。

二、教务处

    1.公共课(普通教育课程)工作量核算;

    2.本科教学课时津贴奖励课时津贴。填表格式见附表3

    3.统计各学院未报到新生名单。

三、学工部

奖助学金和学生活动费测算及测算基数、测算公式及详细过程。测算的人数基数应当与计财处保持一致。填表格式见附表4

四、人事处

1.各学院非教学人员津贴及年绩效津贴;填表格式见附表3

2.社保测算依据及测算结果;

3.临时工(含保安门卫、学校统聘、图书馆、游泳馆)劳务费测算依据及测算结果;

4.统计机关部门在编在岗人员数。

五、研究生处

1.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津贴;填表格式见附表5

2.研究生奖助学测算及测算基数、测算公式及详细过程。

六、计财处

    1.20161130日的各学院本科生缴费率;

    2.各学院全日制自费研究生中欠费硕士、博士人数;

    3.纵向课题实际到位经费。

七、组织部

1.审核机关部门处级干部人数。

2.残协人员工资、残保金测算依据及结果

3.2017年“访惠聚”人数、金额的测算依据及结果

八、其他相关部门

保卫部、对口办、外事处、选培办请配合教务处和各学院核对特殊情况学生人数。

九、重大变动

按照新预算法第四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的要求,各部门、学院创收今年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各单位需单独报送创收资金使用计划。

另外,职能部门无法确定数额的,根据近两年数据估算。

各学院报送内容见附表,其他职能部门报送的表格按照去年格式。基础数据报送截止时间:20161130日。报送纸质版存档(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370901659@qq.com)。联系人:付玉梅,联系电话:2058038,18040839217


计财处

20161026

附表1234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