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学生:
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已开始,请大家尽量在前期或税务局短信通知的时间段内进行办理,以免造成个人收入受损及避免人员较多造成系统运行有问题。
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石河子城区税务局个税专厅设在金融财税中心(老党校)二楼,在汇算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18097581701或到专厅进行处理。
计财处将会陆续发布有关个人所得税汇算的相关文件或相关知识,方便教职工、学生的学习了解。
附: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操作流程
标准申报 ▍年度汇算自行申报(手机APP端)
方式: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
步骤一 确认基本信息
步骤二 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步骤三 修改申报表信息
步骤四 缴纳税款或修改申请 更正与作废
依据政策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本篇文章向您介绍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 端)办理年度汇算自行申报。
居民个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时,可以在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标准申报办理年度汇算。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使用手机APP端申报,您可以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
一是从首页中间部位【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进入;
二是从首页的【常用业务】区块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
三是从【快捷入口】-【我要办税】下或底部【办税】菜单进入后,点击在【税费申报】下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进入申报界面,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步骤一 确认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页面支持修改“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信息,选择本次申报的汇缴地,如下图所示:
步骤二 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系统将自动归集您在纳税年度的收入纳税数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并直接预填至相应申报栏次。
可点击对应项目,进入详情界面核对:
如您确认相关数据无误、没有要修改的事项,可跳过步骤三,直接进入步骤四,直接提交申报进行缴款或退税。
步骤三 修改申报表信息
若您需要修改已预填的申报数据,可修改对应明细表或附表。
(一)完善收入数据
在收入列表界面,您可分所得项目,进行收入的【新增】和【修改】。如该笔收入与实际金额不符,请与扣缴单位核实后据实修改。
全年一次性奖金设置
年度汇算时,如您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至综合所得计税的,或者有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设置。
(二)完善扣除信息
点击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的明细数据可进入对应详情界面,您可进行【新增】、【修改】等操作,步骤同前一步的(一)完善收入数据一致。
①专项附加扣除
若您需要新增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点击【新增】,跳转至采集界面后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可选择跳转回年度汇算继续填报。
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三)税款计算
如您有减免税事项(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可以点击【减免税额】新增相关信息。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
步骤四 缴纳税款或修改申请
若您收入不足12万元且有应补税额,或者收入超出12万元但应补税额≤400元,申报提交后无需缴款,点击享受免申报。
(一)缴税
若您存在应补税额但不符合免于申报,可点击【立即缴税】进入缴税。
若暂不缴款可以选择【返回首页】或【查看申报记录】,后续可再次进行缴款。
(二)申请退税
若您存在多缴税款,可点击【申请退税】。
进入银行卡选择界面,会自动带出添加好的银行卡。如您未填报过银行卡信息或者需要更换银行卡,可以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进行新增。
选择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可以看到退税申请进度。
如果您的银行卡不在身边,或者暂时不想退税,可以点击【暂不处理,返回首页】,后续可再次发起退税申请。
更正与作废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详情】查看已申报情况。若您发现申报有误,状态为税务审核中的申报记录,需点击【撤销退税】后,【更正】或【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