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办理、激活和登记有关事项及相关 业务处理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
一、关于公务卡办理、激活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兵财库【2020】22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公务卡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石河子大学在职在编、同工同酬人员均需办理公务卡,并对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计财处结算科农业银行临时业务点办理(时间:2023年4月12日—14日全天)。
(二)已办理过公务卡但未激活的教职工,请拨打4006695599客服电话进行激活,激活后到计财处结算科进行登记。
(三)已办理过公务卡并且已经激活使用,但尚未到计财处结算系统登记的教职工,请携带身份证和公务卡到计财处结算科进行登记。
请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公务卡办理和登记工作,根据“一人一卡”实名管理要求,对不办理或不登记公务卡信息的教职工,将影响其公务活动支出的报账。
二、关于疫情期间未使用公务卡相关业务的处理通知
近期,计财处针对疫情期间未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发生的开支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现通知如下:
(一)已提交至计财处的相关业务将于2023年4月15日前处理完毕;
(二)于疫情期间发生但还未提交至计财处报账的请于4月25日前尽快投递至计财处报销,过后不再办理;
(三)已有公务卡的教职工若发生《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中的公务行为,而不使用公务卡的,自4月15日起一律不得报销;
(四)当前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尽快来计财处结算科办理,2023年5月1日前发生的公务行为,可以其他结算方式报销,5月1日后(公务卡办理15日左右)公务行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广发转发通知到每位教职工。
计财处
关于公务支出须使用公务卡的通知(1).pdf附件1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1).pdf附件2 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绑定公务卡教程(1).pdf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