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年终扎帐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为及时做好学校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报销
1.及时报销财政拨款资金业务。按照兵团财政局要求,财政项目(项目编码以CZ、CJ、CR、CG、KC开头的项目)将于12月15日将未完成支付的指标予以收回,请各单位务必在12月15日18点前将报销单据投递至自助投递机中,12月15日18点以后投递的单据因财政指标被收回将不能报销。
2.及时报销其他资金业务(除财政资金业务外)。
业务类型 | 办理截止日期 |
网上预约报销系统 | 12月20日13:00 |
网上申报系统 | 12月20日13:00 |
自助投递机 | 12月20日18:00 |
现场投递(校控经费、探亲费等无法预约网报单的业务) | 12月20日18:00 |
因附件材料不全、审批程序不完整等各种原因未能在扎帐日前处理的报销单,将在12月22日后陆续退回,请相关经办人注意接收退单信息,已预约未投递的报销单和失败退回业务将于12月25日19:00前全部清除。
3.及时结清公务卡欠款。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的支出,如因年终决算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手续的,请先自行还款,待恢复报账后再到计财处办理报账。
4.及时办理内部转账业务。凡有校内转账业务办理的单位,请于扎帐日前(12月20日18点)完成本单位内部转账的清理与结账,及时到计财处办理内部转账的出账和入账。
5.报账票据有效时间规定。2023年10月之前的票据,请在2023年扎帐日12月20日之前报销完毕;2024年开账后只报销2023年10月份(含)之后的票据。
二、应收及暂付款清理
6.及时结清往来款项。办理的个人借款或单位欠款,请在扎帐日前报销冲账或归还,如果不能冲账或者归还的请书面说明交计财处报账大厅。
三、收入工作
7.及时清缴各项收费。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尽快交清欠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各院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督促学生及时缴费,统一收费系统将于扎帐日(12月20日下午18:00)关闭。
8.及时认领来款。对已经到达大学帐户的各类资金,各位教职工请及时认领(日常查询经费到账请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直通车→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来款信息→来款查询、暂存款查询,查询经费到账情况),并于2023年12月20日办理经费入账手续。因2023年已实现财务系统与科研管理系统对接,请办理入账的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经费认领(办理方式:登陆一站式服务大厅→业务直通车→科研管理系统→入账办理→输入姓名或来款单位等关键字查询后点击认领,即可成功)。
9.及时办理各项退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等退费业务请于12月20日18点之前交入计财处收费科。
四、票据管理
10.及时催收已开票款项。12月15日起计财处收费科停止开具款项未到的增值税发票;截止12月20日之前个人或单位已开具发票或收据,但款项尚未收到入账的,请项目或单位负责人尽快催收入账,12月20日前未到款的,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将冲红作废。12月30日下午19点起双语培训中心和一带一路教育中心住宿费停止开具增值税发票;12月30日下午19点,水电费、物业费停止缴费(请单位和个人提前办理水电和物业费缴纳)。
五、其他业务
11.做好盘库准备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向南发展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教务处、校医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工部等部门做好存货盘点及清查工作,准备好存货明细账,以便计财处盘点核对。
12.2024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请您根据以上时间做好财务工作安排,尤其是财政拨款资金的支付,因年终扎帐工作给各位师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计财处各科室工作内容及联系方式:
计财处报账大厅核算一科(除兵教、基建、教育基金会、工资、党费以外的各类经济业务现场报销和网报、临时工工资及补助发放等、借款清理、材料及资产盘点、政策咨询等):2058138、2058625、2058028
核算二科(兵教、基建、工资、教育基金会、党费业务等):2055560
结算科(对公对私网银、还公务卡等):2058626
收费科(学生收费、收入入账、增值税发票开具等):2058038
预算科(预算收回、收入分配、科研预算调整、内部转账等):2055516
信息科(网报疑难咨询等):2058058
计财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