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接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通知,根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确定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将对我校2023年度第一批已采购过的部分国产设备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核查设备见附件,附件中加红部分为必查项目,未加红部分城区税务局随机抽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迎接实地核查工作。
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办负责通知到设备使用人或存放地管理人,并将所在校区、具体存放地点(精确到门牌号)联系人员和电话填入附件中,务必于2023年3月12日下午16:30前反馈至邮箱:308592434@qq.com,联系人:马金燕,电话2058127;3月13日当天核查时需保证使用人或联系人在岗,电话畅通,保证核查顺利。
2、核查要求:各设备货物名称、型号与实物匹配,状态为已拆分使用状态,存放地点应为用于科研、教学的场地(提示:不可存在行政办公室等非科研教学场地)。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工作涉及2023年度第一批退税设备,在核查中若出现无法找到实物、实物不匹配、存放地点不妥、实物未拆分使用的情况,税务局将根据文件规定直接追回退税税款,损失学校收入,因此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核查工作。
附件一:石河子大学2023年第一批国产设备退税清单.xlsx
计财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