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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23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财政专项管理的相关规定,2023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剩余经费已于2024年11月11日由兵团财政局全部冻结。

为切实做好财政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余额不再使用的,备注栏填写“建议收回”;

2、项目余额确需结转至2025年使用的,备注栏填写充分的结转理由,并将专项任务期限文件、未付款合同等支撑材料(PDF格式,若有说明请提供盖章版本)以“负责人+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与清理表一并打包于2024年12月6日13:00前发送至邮箱1274611419@qq.com;

3、有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按归口部门要求提交结转材料,最终结转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交计财处。

4、届时未提供支撑材料的,视为“建议收回”处理;

5、清理明细详见附件《2023年及以前年度CZ项目结转资金清理明细表》,未在清单列示的涉密项目已单独发送至归口部门。

 2023年及以前年度CZ项目结转资金清理明细表.xls

 

计财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