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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卡用户、用户功能权限及其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校园卡用户:

石河子大学校园卡建设工程由计财处、网络中心共同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校园卡系统于201795日正式上线使用。根据912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现将校园卡用户、用户功能权限及其办理流程通知如下,具体详见下表:

  

校园卡用户功能权限及其办理方式

校园卡使用功能

一、校园卡消费功能:餐饮、洗浴、超市、游泳、体育场馆、自助打印、洗衣、直饮水、网费、统一收费平台交费如培训费、考试费等;二期建设将实现的功能有体育场馆

二、身份认证管理功能:各校区校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实验室门禁、图书馆门禁、借还书、电子阅览、自助文印、校医院诊疗、幼儿园门禁等;二期建设将实现的功能有:各校区校园门禁、实验室门禁、校医院诊疗。

用户

首次办卡是否收取卡费

校园卡功能权限

开卡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学生:1、本科生

除幼儿园门禁之外的所有权限

新生统一批量办理,于入学报到时发放至各学院学办。其他特殊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2、专科生

除幼儿园门禁之外的所有权限

新生统一批量办理,于入学报到时发放至各学院学办。其他特殊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3、研究生

除幼儿园门禁之外的所有权限

新生统一批量办理,于入学报到时发放至研究生处。其他特殊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4、留学生

除幼儿园门禁之外的所有权限

新生统一批量办理,于入学报到时发放至管理留学生的相关部门。其他特殊情况请携带学生证或护照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5、联合培养学生

除幼儿园门禁之外的所有权限

自愿办理,携带身份证、联合培养相关证明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6、附属单位学生:兵团教育学院及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学生

除幼儿园门禁之外的所有权限

新生统一批量办理,于入学报到时发放至各学院学办

7、护校学生

各区校园门禁、图书馆借还书

自愿办理,携带身份证及护校学生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8、非统招学生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函授学生等)

除幼儿园门禁之外的所有权限,餐厅消费加收15%费用

自愿办理,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二、教职工:1、在职在编教职工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之外所有权限,宿舍门禁根据入住老师情况由宿教管理中心开放权限

新进在职在编教职工由人事处将人员信息录入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后,统一批量办理,于入职后发放至人事处

2、离退休教工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之外所有权限

携带身份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3、长聘人员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之外所有权限

新进长聘人员由人事处将人员信息录入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后,携带身份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4、附属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编退休人员(包括一附院、护校、竞技体校)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之外所有权限,餐厅消费加收15%费用

附属单位人员信息由附属单位相关部门统一提交至网络中心,计财处校园卡系统接收到数据后,用户方可携带身份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5、实验场科级以上干部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之外所有权限,餐厅消费加收15%费用

实验场科级以上干部的人员信息由实验场相关部门统一提交至网络中心,计财处校园卡系统接收到数据后,用户方可携带身份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6、干部学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退休人员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之外所有权限,餐厅消费加收15%费用

人员信息由干部学院统一提交至网络中心,计财处校园卡系统接收到数据后,用户方可携带身份证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三、社会人员:1、大学在职在编、离退休教职工家属(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之外所有权限,餐厅消费加收15%费用

提交大学在职在编、离退休教职工直系亲属的相关身份证明,包括教职工的校园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等复印件;去世的教职工直系亲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人事处或离退休工作处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方可到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2、短期来校学习或参加培训的人员

包含除幼儿园门禁、学生宿舍门禁之外所有权限,餐厅消费加收15%费用

各单位经办人员将培训文件、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提交至校园卡服务大厅批量办理

3、幼儿园学生家长

各区校园门禁、幼儿园门禁

幼儿园统一提交人员信息至校园卡服务大厅批量办理

4、大学住户、租户

办理校园卡,功能为各区校园门禁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保卫部办理的暂住证等复印件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5、校园固定商户

各区校园门禁

携带身份证、资产管理处租赁合同等复印件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办理

6、其他社会人员

不予办理校园卡,旧校园卡用户可将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中行卡、农行卡、建行卡)复印件及本人旧校园卡提交至校园卡服务大厅,并写下联系方式,计财处将在每周三将余额发放至所提交的银行卡中,请注意查收。

备注

1、非统一批量办理校园卡的联合培养生、护校学生、非统招学生、离退休教工、长聘人员及社会人员在办理校园卡时,需将本人一寸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命名)发送至2239717242@qq.com

2、首次办卡需要缴纳卡费的用户,若本人有旧校园卡请在办理时携带,可免费更换新卡。

3、若有疑问请拨打校园卡服务大厅电话:0993-2057117 。


       校园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