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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报送研究生答辩费、评审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24号的)通知,为规范报送校内答辩委员及秘书答辩费、评审费发放表,现就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每月报送一次,随各学院党政办在报送每月的津贴变动表时,分别上报。

二、报送时,请将工资号、姓名、汇总金额填写准确无误,并将支出部门、项目及其代码填写准确(附表);并分别提供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类别、答辩委员和答辩秘书等基本信息。

三、报送时,需电子版、纸版,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1549967091QQ.com,纸版须院领导双签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附表见下载专区:2020年***学院研究生答辩费、评审费发放表2020年学院研究生答辩费、评审费.xlsx